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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刘庆宽: 2012-12-13 10:25:25

谢谢你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先介绍一下万华公司的基本情况。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是以国家“六五”期间重点工程项目之一的原烟台合成革总厂为基础,作为中国百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和国有资产投资主体,于1995年改制组建,共有全资、控股、参股等子公司19家,是目前国内最大的聚氨酯工业基地,在异氰酸酯(MDI)和聚氨酯人工制革两个行业的综合实力居国内首位,是全球第五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MDI核心制造技术和我国首家拥有超细纤维合成革核心生产技术的企业。在国内同行业首家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三证一体”贯标认证,《年产20万吨大规模MDI生产开发与产业化》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1年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成功收购了年产25万吨TDI、28万吨MDI、40万吨PVC树脂的匈牙利BC公司。万华集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其中博士35名、硕士300多名,工艺操作人员大多具备化工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刘庆宽: 2012-12-13 10:26:28

咱们都知道,90年代后,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城区建设的加快,烟台万华逐渐被城市围起来,周边安全距离有些已经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10年前,就将万华的搬迁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为使万华顺利搬迁,市政府专门在烟台八角港区域规划了烟台万华工业园,并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了很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万华整体搬迁。万华集团也对搬迁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加快推进搬迁工作。目前,拟投资130亿的万华老厂搬迁异氰酸酯一体化项目设立安全条件已经省安监部门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现在已经进入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阶段。现在万华工业园的万华老厂搬迁异氰酸酯一体化项目基础施工已经接近完成,待省安监部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后,就将进入土建、厂房及设备设施安装阶段。按照计划,一期工程项目预计在2014年下半年投入试生产。整个搬迁工程项目达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万华老厂包括氯碱公司现有的设备实施将全部停止生产,周边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也就彻底解决了。 关于万华现在的安全生产情况,大家可以放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万华搬迁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到万华检查指导工作。我们安监部门也一直将万华作为全市安全生产的监管重点单位,指导、督促万华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大设备设施投入,采用世界最先进的工艺技术和安全防护控制措施。仅“十五”期间,烟台万华在安全环保方面的累计投入就达到了近3亿元,先后完成了MDI和氯碱装置工艺优化改造、现场监控和预警系统改造、消防系统改造、紧急停车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报警系统改造,研发了拥有自主专利的氯气捕消车、光气捕消粉与捕消装置等;与国家安全科学研究院合作编制了《万华集团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实现了应急预案指挥系统信息化,建立了科学和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氯碱公司也投入近亿元,建立完善了安全管控一体化系统,加大了老旧设备的更新改造力度,使安全管理水平、条件不断提高,在全市甚至在全省也处于先进水平。总之,经过多年的努力,烟台万华安全生产理念和安全管理方式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不断完善,取得了很好的业绩,也给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许多借鉴的经验。万华集团连续多年荣获山东省双基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企业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公司获得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标准化一级推荐企业(全省仅三家),氯碱公司今年也顺利通过了省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验收。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刘庆宽: 2012-12-13 10:26:50

今后,我们会继续对万华集团强化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大风险管理力度,确保搬迁前安全生产万无一失。所以,也请你放心。同时,也请你继续关注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再次谢谢你。

烟台民意通主持人: 2012-12-13 10:27:39

谢谢刘处长的精彩发言,有请下一位市民代表提问。

市民代表: 2012-12-13 10:27:45

现在距离春节越来越近了,每到这个时候,咱们烟台市民都要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由此带来很多安全风险。据统计,全国每年因为烟花爆竹发生的事故都不少,我想问一下,针对这个高危行业,安监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监管呢?

市安监局副局长刘旭平: 2012-12-13 10:28:17

春节快要到了,市民也比较关系这方面的情况,这个问题由葛平洋同志解答一下。



访谈现场的市民代表
综合监督管理科科长葛平洋: 2012-12-13 10:30:24

烟台是传统的烟花爆竹消费大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在烟台有很长的历史。自2005年开始,我市政府取缔关闭了所有生产企业,并确定不再审批设立新的生产企业。我市现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8家,常年经营网点567个,每年春节期间还要设置临时零售网点1500个左右,市场年消费额1.1亿元左右。近年来,我市安监部门会同公安、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



视频直播现场
综合监督管理科科长葛平洋: 2012-12-13 10:32:02

在批发企业监管环节上,我们将库房提升改造和标准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督促企业改善安全条件,提升管理水平。全市18家批发企业中已有17家完成了仓库扩建或新建任务,累计投资9300万元;淘汰低标准库房1.1万平方米;新建库房5.03万平方米。批发企业库房总面积由安监部门接手时的1.9万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5.5万平方米,企业平均仓储面积由原来的1100平方米提高到现在的3050平方米。另外,还新、扩建消防水池3900立方米,新增防雷设施35套,硬化库区道路4400米,厢式配送车辆由原来9辆增加到现在的39辆,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得到了强化。

综合监督管理科科长葛平洋: 2012-12-13 10:34:32

在经营网点的监管环节上,我们不断严格审批标准,在周边安全条件、人员素质和安全设施等环节上严格把关,特别是自2011年开始,严禁在居民楼、写字楼等共用楼放下和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经营网点,并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划定了44处人员流动量大的主要街道作为“禁售区域”,防止引发大的事故。同时,在烟花爆竹集中销售阶段对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不间断的检查,重点打击沿街摆卖、销售违规产品和无证销售和超期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零售期过后,我们还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回收监管,组织销售网点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交批发企业统一代存,消除因违规存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隐患。 此外,我们安监部门还积极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采取各种手段和形式,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活动,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在此,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我们工作,如果发现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请直接向我们反映,我们将及时进行查处。举报电话12350。

市民代表: 2012-12-13 10:34:42

刚才,您提到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问题,请问葛科长办理零售许可都需要哪些手续、具备哪些条件?

综合监督管理科科长葛平洋: 2012-12-13 10:36:05

关于烟花爆竹经营的条件,国家有明确规定:一是要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监部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二是经营场所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三是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学校、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另外,特别提醒一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由县市区负责,具体情况可以直接向县市区安监局咨询、申报。

市民代表: 2012-12-13 10:36:18

除了烟花爆竹经营以外,购买、燃放环节也如何保障安全的问题,尤其是春节期间,广大市民都有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那么我们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时都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呢?

综合监督管理科科长葛平洋: 2012-12-13 10:39:30

刚才我们说了,烟花爆竹是一个危险品,购买、燃放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一是要到正规销售网点购买产品。所有取得销售资格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都会在显著位置悬挂安监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统一定制的条幅,所有正规产品上均贴有市安监局统一印制的激光防伪标签。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到这些地方。二是要购买符合自身燃放的产品,提醒大家不要买下面两类产品:一个是安全性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比如摔炮、拉炮、砸炮等,当然这主要是指从非法渠道购买;另一个是药量大、需要专业人员燃放的4寸以上燃花爆竹产品,这类产品燃放条件要求高,个人燃放非常危险。三是要注意燃放安全,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户外场地燃放,不要用手拿着燃放,点燃以后要迅速返回到安全位置,严禁向过往行人、车辆和建筑物投掷、燃放烟花爆竹。不要酒后燃放,熄火后不要二次燃放。此外,我们不提倡儿童燃放烟花爆竹,一旦有儿童燃放时,一定要有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现场陪同、监护。总之,希望广大市民能够正确购买、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确保过一个喜庆、安全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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