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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规划执法支队支队长 刘运君: 2012-09-13 09:44:34

  (三)加大违法建设查处整治力度   今年,支队共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413处,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共887份。动员、帮助当事人自行拆除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79起,拆除面积40613.94平方米。函告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案件126件。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422起,其中电话投诉318起,网上投诉104起。接待群众来访35批次,91人次。 针对目前存在的管辖区域大、人员少、任务重的现实情况,支队采用多种手段和措施,力争将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之中。一是强化动态监管,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就是科学划分巡查区域和路线,坚持每日巡查工作制度,实现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二是推行工作日延时、双休日、节假日轮休等办公制度,今年累计加班加点 2000多小时。确保时间上和地域上做到无缝覆盖。三是对拒不停工或拆除的违法建设,积极采取黑名单制度、约谈法人、媒体曝光、函告相关部门停水、停电等措施,甚至采取执法人员轮流昼夜现场看守等办法,给违法当事人施加压力,迫使其停工或拆除,有效地打击了重大违法建设的嚣张气焰。四是充分调动办事处、社区、村委发现举报违法建设的工作积极性,拓展举报途径,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五是进一步加强与市区两级国土、建设、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配合联动的执法合力。



烟台市规划执法支队走进烟台民意通直播现场
烟台市规划执法支队支队长 刘运君: 2012-09-13 09:45:56

  (四)积极配合市、区两级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做好规划执法保障工作以重要节会和市、区两级重点项目建设为契机,集中拆除了一批违法建筑。   按照市政府"喜迎亚沙会、大干100天"和城际铁路等市级重点项目拆迁的要求,规划执法支队充分调动现有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加大巡查力度,在加强对亚沙会涉及道路烟海高速两侧违法建设整治的同时,加大对市区主次干道、公路、旅游景区、主要商业街区等重点区域的违法建设整治力度,采取政策法规引导、思想教育配合、解决实际困难等多管齐下的方式,集中拆除了安德山庄违章建筑群、烟台福利院西侧、七彩城市场违章建筑群、烟海高速莱山区段、牟平区文化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福山区门楼镇南涂山村等一批有碍城市景观,影响城市形象的违法建筑,拆除面积达40613.94平方米。

烟台市规划执法支队支队长 刘运君: 2012-09-13 09:46:54

  (五)强化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和规划执法有关的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统一决策和部署上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号召全体执法人员树立大局意识,在工作中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和谐。   二是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支队认真组织开展了“三查五创两监督”和“三看三比三落实”活动,按照活动要求,结合支队工作实际,通过与先进城市、先进典型的对比,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深入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明确了下一步的努力方向。为加强支队行风建设,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规划执法支队履行承诺方案》,制作《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评价卡》和服务意见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民意通主持人: 2012-09-13 09:47:27

刚才听了刘支队长的介绍,自2009年成立以来我们规划执法支队做了大量的工作,执法人员也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和汗水,相信我们的规划执法工作会得到越来越多的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市民关心着我们城市的日益变化,今天我们邀请了六位热心市民,一起听听他们关心的话题。首先请第一位市民代表提出自己感兴趣的问题。

市民代表: 2012-09-13 09:48:47

违法建设不仅破坏了城市建设的正常秩序,影响了市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环境,也损害了我们的城市形象。刚才刘支队长也说了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文件,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市区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请您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这方面情况。

烟台市规划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柳耀胜: 2012-09-13 09:49:49

为了严厉查处和整治市区各类违法建设,构建部门联动配合,协调一致的整治违法建设工作运行机制,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滋生和蔓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市政府于今年四月份出台《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烟政发16号文件)。《意见》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规范了执法工作流程,并将市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列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是一份指导性和操作性很强的文件。   按照“权责明确、管理规范、调控有序、运作高效”原则,落实区级监管举报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职责,完善城乡规划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各区政府(管委):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遗留及新增违法建设的排查摸底和发现举报;负责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的有关决定,组织查封违法建设施工现场和实施强制拆除。   文件中规定规划部门负责做好对违法建设的调查取证和违法性质认定,依法作出责令停止、限期改正或限期拆除的决定,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负责对各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可直接查处。



市民代表


烟台市规划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柳耀胜
烟台市规划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柳耀胜: 2012-09-13 09:54:30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加大对在非法转让、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及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烟台市规划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柳耀胜: 2012-09-13 09:54:43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不得为其办理施工许可;对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件的,不得为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对不符合开工条件、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积极配合各区政府(管委)组织的查封施工现场、实施停工等工作。

烟台市规划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柳耀胜: 2012-09-13 09:55:00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挥城管数字化网络优势,承担管辖区域内违法建设监管举报责任。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查处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未经批准对城镇道路两侧建筑物进行外部装修、改建临街门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对建筑物外走廊、阳(平)台超出建筑物外墙面进行封闭,在城镇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及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等行为。积极配合各区政府(管委)做好违法建设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工作。



参与直播的6位市民代表
烟台市规划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柳耀胜: 2012-09-13 10:01:07

在市政府的《意见》中,对林业、工商、水利等其他相关部门在整治市区违法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也都一一作了明确的规定。 文件中的主要工作规程有: (一)各区政府(管委)发挥街道办事处(镇)、居(村)委会及辖区相关部门地域管理无缝覆盖、人员多、信息快及城管数字化网络等优势,做好辖区违法建设监管举报工作。发现辖区内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时应立即举报给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并协助做好对违法建设的调查、取证和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 (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会同违法建设所在区监管部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确认为违法建设的,当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工。 (三)违法建设当事人拒不停工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时函告违法建设所在区政府(管委)组织查封施工现场。 (四)违法建设所在区政府(管委)接到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函告后,负责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查封违法建设施工现场。 (五)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做好对违法建设的调查、取证和违法性质认定,作出处理决定后下达相关的法律文书。 (六)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应会同违法建设所在区监管部门积极动员违法建设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其违法建设。 (七)对逾期不拆除的违法建设,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时函告违法建设所在区政府(管委)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予以强制拆除。 (八)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后,由违法建设所在区政府(管委)通知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现场验收。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现场验收情况书面报市政府及市目标管理考核部门。 市政府意见出台后都能够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举报,配合查处,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下一步我们执法部门将会按照市政府要求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把我们的工作做得更细、更扎实、更高效,为烟台的和谐发展作出自己的努力。

民意通主持人: 2012-09-13 10:01:33

谢谢柳耀胜副支队长的介绍。请下一位市民代表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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